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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明确区域股权市场信息报告要�

发布时间:2021-09-14 16:08:44来源:

导读 明确证监会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信息报告要求。证监会2日正式发布《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报送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2018年7月1日

明确证监会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信息报告要求。

证监会2日正式发布《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报送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证监会发言人高丽在昨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这一情况。

她表示,区域股权市场是以服务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为主的私募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人民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综合应用平台。为规范区域股权市场信息报送,促进区域股权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证监会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指引》。

003010由19条规则和6个附表组成,包括内容、方法、要求、监督管理等。

具体来说,一是明确提交内容,要求分类提交。规定了日常备案、定期报送和重大事件报告的内容,要求一次性报送区域股权市场经营者、登记结算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以及经营者的业务操作规则和自律管理规则。

二是提交方式明确,要求电子提交和书面提交。通过证监会中央监管信息平台报送日常备案信息、定期报送信息和基本运行信息,重大事件即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其他事项以书面形式报送。

第三,提出了提交要求。003010明确区域股权市场经营者应当如实、准确、完整报送信息,建立信息报送管理制度。证监会派出机构将经营者提交的信息纳入区域股权市场监测评估范围。

四是监督管理明确。根据《指引》,当地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督促运营机构提交资料,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证监会派出机构发现问题,应当提示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督促运营机构处理,并给予指导、协调和监督。

高丽表示,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报送是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指引》实施前,证监会将密切关注区域股权市场信息报告系统的开发测试,做好相关业务培训,适时启动区域股权市场信息试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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