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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房企租赁库存商品房

发布时间:2021-09-09 14:06:45来源:

导读 国务院:鼓励房企租赁存量商品房。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号文,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

国务院:鼓励房企租赁存量商品房。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号文,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商多元化、运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障基本、促进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

003010表示,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房屋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利用已建或新建房屋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屋租赁企业合作开发租赁房地产。

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各地要结合住房供需等因素,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作出安排,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

同时,允许商业建筑按规定转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住宅用地,调整后的水、电、气价格按居民标准执行。根据国家和地方住宅设计规范,现有房屋经改造后允许出租。改造时不得改变原有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003010指出,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并提供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原则,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和房地产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REITs试点。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在目前的租赁市场中,规范运作还不够,还是一种过渡性的住房模式,该意见将有利于我国租赁市场的培育。但是,目前需要注意的是,在租售价差严重倒挂的背景下,有些租赁价格将不足以买一套百年的房子。因此,为租赁企业构建盈利模式是未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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