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要闻 > 正文

青岛发布创新创业制造者“39条”政策

发布时间:2021-09-17 18:03:47来源:

导读 青岛发布创新创业决策者“39条”政策。6月16日,记者从青岛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

青岛发布创新创业决策者“39条”政策。

6月16日,记者从青岛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号文正式颁布实施,重点落实“39条”配套政策,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城、制造者之岛。

到2016年,青岛将重点打造3个重点创新区、10条创业街、100个创客空间,集聚服务5万名创客,打造“一区一街一基金”(各区市各建一个创业街区,设立创业孵化投资基金)和“一校一基地一基金”(各高校、研究所各建一个创业孵化基地,设立一个)。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77%,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170万人,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数达1000件,高新技术企业数超8000家,技术交易金额超1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约占全市GDP的10%,海洋GDP占全市GDP的22%。

支持引进机构创新发展。市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将加快引进高校,企业将在青岛设立研究生院、应用研发机构或成果转化基地。到2016年,该市将引进20多家新机构。推动驻院人员引入“五险一金”实行属地化管理,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入学、住房、医疗等政策。支持高校开展面向地方产业需求的前沿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提高联合经费财政贡献比例。

确定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赋予高校自主处置科技成果的权利,鼓励科技成果在技术交易市场公开上市交易;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国内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成果转化所得全部留给单位自主分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鼓励高校在重要贡献者和部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对科研带头人、关键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者和团队给予不低于收益80%的奖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对完成职务发明创造、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及其团队的奖励,计入本单位当年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加大科技人员股权激励,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高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的,科研带头人、关键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者和团队(含管理岗位技术人员)的入股比例不低于50%。落实科技人员取得股权激励收入的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