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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文加强信托市场风险防控 合理控制杠杆率

发布时间:2021-09-11 20:05:58来源:

导读 银监会发文加强信托市场风险防控,合理控制杠杆率。003010记者获悉,银监会近日向各地银监局下发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托业风险监管。文件

银监会发文加强信托市场风险防控,合理控制杠杆率。

003010记者获悉,银监会近日向各地银监局下发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托业风险监管。文件内容之一是加强信托业务市场风险防控,要求各银监局督促信托公司合理控制结构性股票投资信托产品杠杆率。“投资资金在优先受益人和次优先受益人之间的分配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33.36万1,最高不超过233.36万1。劣质受益人的杠杆率不得变相放大。”

去年9月和10月,监管部门重点清理场外集资活动,其中保护伞信托是主要目标之一。但时隔半年,二级市场逐渐企稳后,部分机构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募资业务再次呈上升趋势。据悉,很多平台推出的集资业务杠杆都在5倍以上。

事实上,虽然监管部门要求信托公司合理控制结构性股票投资信托产品的杠杆率,但据记者了解,近期场外资金配置并没有明显的信托数字。此前的保护伞信托清理对信托公司影响深远。虽然单一的结构化信任没有被政策禁止,但当经纪人取消信息系统的外部访问权限时,它也受到了影响。目前已有不少信托公司转投券商PB系统,但由于相关系统功能不完善,信托公司单一的结构化产品尚未明显恢复。

有信托业人士表示,“比例不超过2,333,601”可能主要考虑去年参考的伞式信托和涉及多起信托投资纠纷的证券投资信托,这使得监管部门对此类业务的要求更加严格。“受去年伞式信托整顿影响,股票投资信托发展仍处于低点,杠杆率降低将进一步削弱信托作为证券投资发展载体的劣势,部分阳光私募也不会被排除选择新的业务渠道。”

虽然设定最大杠杆率似乎是对信托公司展业的一种限制,但有信托业人士表示,对杠杆率的限制也是对信托公司的一种“定心丸”:“由于之前监管思路不清晰,我们公司从去年四季度开始就没有开展过结构性集资业务。目前,监管思路已经明确,但我们可以在监管要求内稳妥发展会展业。”

除了受市场和政策的影响,监管对跨产品风险的严格防范也导致信托公司在开展结构性资金配置业务时格外谨慎。

信托业务涉及领域广泛,证券投资业务不仅受银监会监管,还需要严格遵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因此,加强跨行业、跨市场的风险防控也是此次发文的重点内容,要求各银监局严格督促信托公司落实合同各参与方的风险管理责任,建立跨产品的风险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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