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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每年可获得500万资金建设两个农民创业园

发布时间:2021-09-09 06:05:46来源:

导读 福州两个农民创业园建设每年可支持500万元。省政府近日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福建省农民创业园和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持续提

福州两个农民创业园建设每年可支持500万元。

省政府近日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福建省农民创业园和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持续提供资金支持,力争通过5年努力,把创业园和示范基地建设成为我省优势产业集聚地、现代农业样板地、改革创新试验场、农民创业平台,引领和推动全省农业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

全省将建设66个福建农民创业园和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其中创业园16个,福州2个。示范基地50个,福州5个。根据部署,每个创业园将重点建设3个左右的产业集聚区,每个示范基地将重点建设1 ~2个产业集聚区,促进各类经营主体集聚,优势鲜明的产业集聚,资金、信息、技术、人才向园区流动,形成一批规模适中的设施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休闲农业等产业集聚区。

我省将继续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比如,省财政每年将继续为每个创业园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为示范基地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农业设施设备、产业集中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以及农业“五新”推广、良种繁育、品牌推广和农民创业培训等。将创业园、示范基地的田、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纳入地方规划,优先支持;在创业园和示范基地从事种植养殖生产的经营主体,按照农业生产用电标准,将低收30%的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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