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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力平价模式稳步推进一些官方措施 以确保许多领域的合理回报

发布时间:2021-08-29 02:02:55来源:

导读 公私伙伴关系模式稳步推进一些官方措施,以确保许多领域的合理回报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发布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

公私伙伴关系模式稳步推进一些官方措施,以确保许多领域的合理回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发布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农业部也出台文件,鼓励利用PPP模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NDRC)在土地整治、就业促进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等领域以文件形式确认推广PPP模式。未来,NDRC、财政部等部委将进一步拓宽PPP项目建设范围,推进PPP市场化,防范风险。

加快各地PPP项目建设

国家发改委表示,近两年来,我国PPP项目落地速度明显加快,但标准化薄弱、创新乏力等问题日益突出。为引导地方政府进一步规范和创新PPP模式,NDRC近日选取43个项目作为第二批PPP项目典型案例。

同时,财政部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的编制工作也在进行中,预计各地可在一个多月内完成项目申报的编制工作。与前三批示范项目相比,第四批的要求会有一些变化,会更加规范和严格。

北京市发改委近日公布了今年的绩效任务,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成为重点。北京地铁4号线是国家首批PPP示范项目之一。在第二、三批国家级PPP项目中,有11个项目在京入选,其中首都圈快速路、轨道交通新机场线、房山区刘立河湿地公园等项目于去年开工。目前,第四批国家级PPP项目正在酝酿中,北京正在积极申请。

记者从安徽省发改委获悉,截至目前,已有1078个项目纳入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储备,总投资10213亿元,364个项目纳入国家发改委项目推进库,总投资4000多亿元。

近日,安徽省发改委启动投资价值较好的PPP项目1035个,总投资8232亿元,覆盖安徽省16个市,涉及市政、教育、医疗、养老、科技、文化、旅游、能源、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等领域。

保障一系列促进发展的政策

一段时间以来,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下降,加大了经济下行压力。为此,国家大力推动民间投资发展,推动PPP项目建设的配套政策不断出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PPP项目专项债券,一定程度上缓解了PPP项目建设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极大提高了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政府进一步出台政策,不断放开民间投资的范围和领域,电信、能源、军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部分领域进一步向民间投资放开。它还将通过设立政府产业基金来促进和引导私人投资。

不仅是中央层面,地方政府也出台了支持PPP项目建设的政策。例如,安徽省已经发布

据统计,截至2017年3月底,已有超过2500个PPP项目被宣布为社会资本成功竞标者,其中约52%自2016年7月以来已落地。随着地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的进一步实施,民间投资开始不断回升。

推动风险防范成为未来的重点

在PPP项目取得较大进展的同时,财政部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防范PPP项目在债务和收益方面的风险将成为未来工作的重点。

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焦小平日前在“中国PPP良好实践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我国在顶层设计、完备的市场规则和标准体系、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政府监管不到位。在当前火热的PPP市场中,要把风险防范和服务实体经济放在首位。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假PPP”项目,PPP实际上已经成为政府举债和政府融资的工具。

对此,安徽省财政厅强调,严禁融资平台公司通过担保承诺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变相融资。明确PPP项目公司所借债务属于企业债务,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也不违反担保法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严禁通过担保承诺、回购安排、实债等方式变相融资。

同时,建立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统计制度,依托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地方政府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变化情况,防止政府过度支出责任加重财政收支矛盾。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宗表示,一般来说,PPP项目的债务风险来自融资和运营。PPP项目中政府面临的债务风险主要来自政府承诺的服务购买协议或财政补贴。此外,如果PPP项目经营不善导致政府“接管”,也可能出现债务风险。

然而,一旦PPP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失控,地方政府将无力承担巨大的未来支付责任,最终将不得不回到政府借贷偿还的老路。因为

此,政府应结合各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在进一步设定PPP项目投资总量上限的同时,把握好PPP项目的“入口关”,在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筛选PPP项目和后续运营中,负担起全生命周期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表示,未来应通过逐步探索健全PPP项目合作配套的政策措施,控制PPP专项债的潜在风险。首先要根据PPP项目运行进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合作双方进行有效的法律约束,消除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顾虑。

同时,在现行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PPP项目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和税收减免,缓解因公共物品投资期限长、投资回报率低等客观问题产生的风险,提高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逐步建立PPP专项债的评级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制度,保证项目运行的透明性和规范性,并且建立相应的违约赔偿准备金,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表示,财政部正在对PPP实施正面清单管理,积极引导各地规范实施PPP项目,未来将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规范推进PPP的政策要求。当前,PPP相关法律层级不高、法律冲突较多、政策衔接不畅等问题掣肘了PPP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国务院已将PPP条例列入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并作为重点工作,目前条例初稿已完成,下一步加快推动条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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