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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金融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1-09-13 18:07:26来源:

导读 央行:金融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全覆盖”。国务院办公厅9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

央行:金融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全覆盖”。

国务院办公厅9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有关问题时表示,这是对金融业综合统计目标、内容、路径的全面规划,金融业综合统计必须做到统计对象、业务、内容“全覆盖”。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金融业综合统计是国家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金融业综合统计对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该负责人表示,金融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全覆盖”。一是涵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二是业务全面,覆盖金融交易全链条。每一笔金融交易都与最终的资金提供者和最终的资金使用者有关。同时密切关注新的金融业态和新产品,适时纳入统计监测范围。三是内容全面,做到总量和结构鲜明,量价并重,存量和流量并重,从多个维度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

意见很明确。近期主要针对“守住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迫切要求,以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统计为突破口,建立跨领域的金融产品统计。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统计数据,编制金融资产负债表,摸清金融背景,强化宏观杠杆率监测基础。完善货币信贷统计,建立健全债券市场统计等金融基础设施统计,启动国家金融基础设施数据库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综合统计的外延,全面加强风险防控薄弱环节的统计监测,主要通过建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和互联网金融统计等方式。同时,继续加强统计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先进完备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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