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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 国盛金控:收到应诉通知书,将于7月13日开庭

发布时间:2022-07-07 23:00:09来源:

导读 国盛金控7月7日公告,公司于2022年7月5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文件,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

国盛金控7月7日公告,公司于2022年7月5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文件,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等三人提出诉讼,佛山中院定于2022年7月13日进行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原告请求裁定申请人与三被申请人签署的、日期为2016年1月13日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2018年11月,雪松信托就《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对公司等三人提起侵权之诉;2019年2月,公司提起反诉,请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西高院)判令雪松信托依《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履行业绩承诺差额补偿义务。2019年12月,江西高院作出(2018)赣民初170号《民事裁定书》(下称原裁定),认为公司与雪松信托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均订有仲裁条款且合法有效,裁定分别驳回雪松信托的起诉和公司的反诉。2020年1月,公司就江西高院原裁定提出上诉并于2020年4月获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受理。2020年5月25日,公司收到最高法院送达的(2020)最高法民终358号《民事裁定书》。最高法院认为,原裁定认定案涉各方当事人就案涉纠纷的解决签有仲裁条款,且仲裁条款合法有效,并无不当。最高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系最高法院就公司与雪松信托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纠纷的主管问题所作的最终裁定。根据本裁定,相关争议的有权管辖机构为南昌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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