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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文件规范校园贷款 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

发布时间:2021-09-06 12:05:05来源:

导读 深圳出台文件规范校园贷款,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继重庆之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昨晚发布了《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

深圳出台文件规范校园贷款,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

继重庆之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昨晚发布了《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文件是国内第一份协会关于校园贷款的规范性通知,对校园贷款提出了包括审查贷款用途在内的九条规定。“企业不得向借款学生提供其他用途的贷款,但助学贷款、创业贷款和其他有助于其学业的贷款业务除外。”学生借钱必须征得父母或家庭成员的同意。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严禁裸照、暴力收藏等非法收藏。

广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宋芳认为,一旦上述规定落实到位,校园贷款将大规模缩水。然而,也有校园贷款平台质疑协会发布的规定的合法性和约束力。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在接受南方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通知是在深圳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的背景下发布的,也是在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发布的。下一步,将对校园贷款进行调查和整改。

深圳金木协会监管校园贷款。

暴力收集,裸条,高利贷.今年以来,以学生为借款对象的校园贷被推到了风口浪尖。继重庆市金融办、教委联合发文规范校园网贷行为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昨日晚间发布《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

据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介绍,这份文件是协会关于校园贷在国内的第一份规范通知。近年来,深圳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如分期平台、P2P网贷、电商平台等,大力发展学生校园点对点借贷业务。由于进入门槛低,监管相对滞后,行业内存在虚假宣传、变相高利、暴力催收等违法现象,严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干扰学校教学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无还款来源、被银行拒之门外的学生,近两年成为各种互联网平台争抢的客户。在过去的一年里,助学贷款进入校园,各种互联网金融平台把校园作为为学生提供资金的竞争场所。然而,在猖獗的校园贷背后,其引发的各种问题却在今年爆发。

融360金融分析师肖伟伟认为,校园贷的初衷是通过资本的合理流动,解决大学生在自我提升和创新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然而,由于监管不力、规则缺失、大学生消费观念扭曲等各种原因,作为P2P蛮荒时代的产物之一,混乱的校园贷已经从支持转向压榨大学生。

学生借款仅限于学习、创业等。

在校园贷乱象中,低门槛为学生提供超出负荷能力的借款资金,鼓励学生过度消费;高昂的学费给学生造成负担,并引发各种校园问题。这是校园贷款被推到风口浪尖的主要原因。

南方记者之前对广东高校的校园贷款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学生们几乎触手可及的就可以通过各种校园贷款网站借钱。各种校园贷款广告打着“零首付”“免息”的诱人幌子进入校园。从门槛来看,校园贷几乎没有给学生设置过高的门槛。荣360发布校园贷报告。融360调查的11个校园贷款平台样本中,只有一个平台的一个项目规定借款人必须是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得到单位的offer。其他10个平台的申请资格基本只有一个要求:“大学生”,可以是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福

针对上述问题,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昨晚《通知》发布9条规定,称必须审查借款用途。除助学贷款、创业贷款等有利于学习和工作的贷款外,企业不得向借款学生提供其他用途的贷款。不允许违规宣传,所有企业不得在校园内开展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活动。不要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进行虚假、片面的线上线下宣传。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企业不得自行或者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宣传、推荐融资项目。严禁委托学生、校园工作人员或校园商户在校园内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线下宣传、促销或代理活动。

“这些项目直接打击了校园贷款的乱象,”华南某互联网金融平台负责人告诉南方记者。校园贷款大部分用于提前消费,一旦贷款使用受到限制,显然会抑制校园贷款。此外,取缔校园代理制度和线下销售,将直接阻断校园贷款对学生群体的渗透。目前各大校园贷款平台在校园的主要推广模式是校园代理制。

应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家长。

除上述规定外,《通知》还针对校园贷款成本高、催收难的问题,要求必须控制借款成本,不得以服务费、手续费、催收等各种名义收取高额费用。不得以保证金、业务提成等形式扣划借款资金,严禁赤裸裸、暴力催收等违规催收行为。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在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提出的要求中,最致命的规定是“所有企业在向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学生发放任何贷款时,必须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和当面签字。”具体要求是,任何发放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学生的贷款,必须获得第二还款来源的书面同意,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第二还款来源必须是父母或其他有还款能力的担保人;第二次还款来源为有还款能力的学生的,由双方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见证并通知双方家长或家庭成员;第二还款来源方出具有效证据证明其书面意见系他人伪造的,各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二还款来源方进行催收。公益性助学贷款没有第二还款来源的,必须取得学生所在学校的书面同意。

据南方记者调查,此前,校园贷款持平。

台尽管普遍要求学生提供家长或者家属的信息,并作为第二还款人,但在实际运营中,校园贷平台普遍对于信息审核不严格。融360的调查还发现,由于大部分校园贷只需提供身份及学生信息,并且只需要通过网络申请,校园贷在资质审核方面存在漏洞。如果一名学生获取了另外一名学生的身份信息,很容易冒用他人身份去贷款。

分析

落地执行难度较大

“一旦按上述要求落地,校园贷的规模将大幅收缩。”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表示,此点对于校园贷的约束力较大,不少学生借款,家长实际上并不知情。

按《通知》要求,即日起,各企业新增校园网贷业务必须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对于存量业务,应立即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整改,并于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协会。

不过也有分析认为,上述《通知》落地难度不小。肖微微认为,信息审核方面,要求对借款学生的多项信息进行审核,工作量加大,而且有些难以审核。借款渠道繁多但信息渠道却并没有打通,很难弄清楚借款学生有没有在其他地方借款,或者借了多少,“在其他机构的贷款信息审核”这一项较难开展;同样的,如果第二还款人或担保人在其他渠道有负债,这使其还款能力也打了折扣,而“对其真实性负责”加大工作量,但其实无法完全保证真实性。

特别是关于借款用途方面,规定明确指校园贷借款用途限定为“助学贷款”和“创业贷款”等有助于学习工作的贷款业务。但借款企业很难限定学生拿到钱后不挪作他用。肖微微认为,这里面也存在一个擦边球,比如学生在网络平台分期消费或借款消费,可以明确得知借款资金用途,比如大学生分期整形就不再被允许,但分期买电脑可以被认为是“助于学习工作”。

此外,针对深圳互金协会的相关规定,有总部位于深圳的校园贷平台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对于协会所发规定的合法性和约束力提出质疑。对此,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是在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大背景下发布的,也是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发布的,接下来将开展校园贷排查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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