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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加强对M&A绩效薪酬的监管

发布时间:2021-09-01 22:04:41来源:

导读 证监会:加强对M&A绩效薪酬的监管2月8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案和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的答复。在上述两份回复

证监会:加强对M&A绩效薪酬的监管

2月8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案和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的答复。在上述两份回复中,证监会均表示已加大对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力度,形成监管震慑;加强绩效薪酬监管,引导市场估值回归,表示将继续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行上市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融资,鼓励节能环保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证监会在对《关于加强对并购重组商誉有关审核及披露的监管的提案》的回复中表示,近年来,上市公司向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并购事件不断增加,标的资产的估值增值率也逐年上升,导致上市公司商誉不断提升。为此,证监会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充分披露估值合理性及相关风险,规定重大资产重组应充分披露采用不同估值方法的基本情况、不同估值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原因、最终确定估值结论的原因。同时,加大审计力度,形成监管震慑;加强绩效薪酬监管,引导市场估值回归。

另一方面,被收购企业的业绩承诺随着上市公司商誉的增加而增加,承诺主体能否按照承诺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存在不确定性,极大地影响了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此,证监会在并购日常监管中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充分揭示风险。

证监会在对《关于大力推进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发展的建议》的回复中表示,中小节能环保科技型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成长发展。证监会始终积极支持民间投资基金参与节能环保产业投资,通过支持设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节能环保企业,促进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发展和成果转化。下一步,证监会将采取多重措施,进一步推动私募基金更好地支持初创型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据了解,截至2016年6月,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节能环保企业数量分别达到70家和59家。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行上市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融资,鼓励节能环保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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