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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月起 中央将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时间:2021-08-31 10:04:06来源:

导读 从下月起,中央层面将取消暂停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3日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4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中央设立的41项行

从下月起,中央层面将取消暂停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3日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4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中央设立的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商标注册费标准降低50%。这是继财政部上周宣布取消和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后的又一次降费行动,以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取消或暂停的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涉及个人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这些项目包括非刑事财产价格鉴定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白蚁防治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预防性医学检查费、婚姻登记费等。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清理规范报送财政部。对需要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央财政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征收范围、征收标准或者单独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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