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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 米奥会展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存不当调整业绩考核指标以向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输送利益情形

发布时间:2022-09-26 12:30:27来源:

导读 深交所9月26日下发关于对米奥会展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9月21日,公司公告,拟调整2020年激励计划对应的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2021年...

深交所9月26日下发关于对米奥会展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9月21日,公司公告,拟调整2020年激励计划对应的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2021年激励计划对应的公司2022年和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并拟在2022年激励计划中同步采用调整后的公司2022年和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根据测算,2022年净利润考核指标由1.07亿元下调为0.2亿元,下降81.31%,新设2023年净利润考核指标为0.4亿元;2022年、2023年营业总收入考核指标分别由4亿元、6亿元下调为2.91亿元、3.63亿元,下降27.25%、39.45%(未考虑调整前营业总收入不含境外线下展会的影响)。公告显示,本次调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作为主要考量因素;但根据公司前期公告,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就已经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纳入考量因素。

深交所要求公司量化分析自公司推出2020年激励计划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项业务开展的具体影响;说明公司在推出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就将新冠肺炎疫情纳入考量因素,且此后均按照相关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的情况下,本次拟重复以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调整业绩考核指标的理由是否充分;说明调整后业绩考核指标的制定依据及合理性,以及本次大幅下调业绩考核指标是否审慎合理。

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中包含了5名高管作为激励对象,其合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权益总数的86.73%。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刻意调低2022年、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以规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各期激励计划设立的公司业绩指标应当具有可比性”的相关要求,以及是否存在不当调整业绩考核指标以向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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