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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35条新政策对科研人员“松绑”

发布时间:2021-09-09 14:05:50来源:

导读 山西的35项新政策对研究人员来说是“放松”的。8日,记者从山西省科技厅获悉,省政府出台《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山西的35项新政策对研究人员来说是“放松”的。

8日,记者从山西省科技厅获悉,省政府出台《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创新科技资金管理和收益分配机制,贯彻落实全国科技三会精神,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据省科技厅资源配置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办法》共九章三十五条,有七大突破:一是既针对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即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又对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作出原则性规定。对科学研究项目和活动的支出作出了更具体和灵活的规定。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科研项目支出预算科目的调整权限适当放开,这基本上取决于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承担者的申请。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等费用可以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相互调整。三是增加支付项目组成员的劳务费。四是专家咨询费、专家报告费标准适当提高,均比原标准提高1-2倍。第五,妥善规定城市车辆使用费用。六是提出1万元以下的小型办公设备和办公耗材,可以凭发票报销,无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第七,根据实际情况,社会调查访谈过程中支付给个人的数据采集费,以及向个人购买农副产品等特殊物资所支付的材料费,如果一些发票在少量(如几千元)内无法取得,则允许按照“按需支出、据实报销”的原则进行报销。但是,写说明,当事人应当签字,单位负责人应当批准。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运柱表示,《办法》在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管理与发布相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多方面,赋予了科研院所和高校更大的科研自主权。真正让科研人员少一些羁绊和杂念,多花点时间在科研探索上,从而激发他们持久的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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