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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 加码 央行监管绿色金融债券

发布时间:2021-09-14 14:02:48来源:

导读 强监管,加码,央行调控绿色金融债。随着金融乱象的加深,绿色金融债券可能成为下一个监管核查对象。近日,央行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强监管,加码,央行调控绿色金融债。

随着金融乱象的加深,绿色金融债券可能成为下一个监管核查对象。近日,央行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YF〔2018〕29号),同时发布《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规范》及信息披露报告模板。根据通知,为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的监督管理,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促进发行人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将对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实,主要包括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进度、绿色项目情况等。

根据通知,检查发行人投资绿色项目的真实性、筛选和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募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环境效益目标的实现情况十分重要。其中,当年现场核查范围应覆盖辖区内所有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核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所有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20%。

同时,央行还制定了《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规范》,要求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季度报告,突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季报应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期内新增绿色项目的金额和数量、已投放项目的到期金额和数量、报告期末投放项目的余额和数量以及闲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并对报告期末投入项目的余额和数量进行简要分析。

根据上述披露标准,发行人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推出的绿色项目,关键业务信息可以不披露。对绿色金融债券投资金额前10%的项目,以及投资金额5000万元以上或占绿色金融债券存量规模1%以上的项目,应逐一披露;对于其他项目,可以进行分类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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