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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四大支柱9年来 进入壁垒不断提升

发布时间:2021-09-11 08:06:25来源:

导读 互联网金融过去九年的四大支柱:进入壁垒不断提升。如今,数百亿风险事件频发,监管规模急剧收紧。据悉,国务院上周组织召开14部委会议,将

互联网金融过去九年的四大支柱:进入壁垒不断提升。

如今,数百亿风险事件频发,监管规模急剧收紧。

据悉,国务院上周组织召开14部委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事实上,目前北京、深圳、上海等地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开始不同程度地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如果14部委协同的专项整治全面展开,无疑将是自去年7月央行联合10部委发布共同基金指导意见以来,互联网金融监管史上又一次沉重打击。

在细分层面,不同业务属性、对应监管的分支机构正在逐步落地。证券时报记者梳理了编年史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四大支柱。随着每一次更细致、更深入的监管规则出台,残酷发展了9年的互联网金融终于迎来了全面的转变。

“如今很多打着互金旗号的平台,其实都只是在利用互联网的手段和身份。很多跑路出事的都是传统的线下私人融资实体。”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实际上,监管不应该纠结于‘互联网金融’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业态,而应该重实质轻形式,规范整个金融业态的秩序,牢牢把控准入制度,不应该让金融业态门槛低。”

3000个P2P密集洗牌。

中国第一个在线贷款(P2P)平台于2007年6月推出。以此为起点,国内P2P行业经历了9年的发展。

从2007年到2011年,P2P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此期间,大约有20个认证平台,主要分布在上海和深圳。截至2011年底,月成交额仅5亿元左右,有效投资者人数约1万人。这一时期的特点是:纯信息中介,不涉及线下资金池,只涉及线上撮合。

然而,形势变化很快,P2P进入了第一个扩张期。2011年至2012年,P2P数量从20家左右快速增长至240家左右,红岭创投、愉悦贷、Touna.com等第一梯队P2P也在此时成立。截至2012年底,月交易额达到30亿元,有效投资者2.5万至4万人。期间建立的平台已经开始引入本金担保和线下调查。

风险累积。2013年发生经营困难、破产或跑路事件74起,是往年总和的3倍多。当年9月至11月,全国多个地方有40多家P2P企业资金链断裂或关闭。几乎与此同时,时任央行副行长的刘在不同场合为P2P网贷定下了——的基调。作为一个纯平台,他不可能线下介入。

2014年至2015年,是巨大风险爆发和政策映射的时期。P2P运营平台数量增加到近3000个,仅2015年就增加了1020个。与此同时,问题平台也大幅增加。全年问题平台896个,是2014年的3.26倍。去年年中,银监会成立普惠金融部,首次明确将由该部门对P2P行业进行监管。但这一决定仅持续了几个月,最终方案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调整为——,用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P2P网贷专项整治由当地金融办牵头,其他金融部门协调。

同年12月28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号文件,规定以负面清单方式划定P2P行业12条红线,包括禁止自筹资金、禁止平台收取用户资金、禁止提供担保、禁止项目期限拆分等。

三个月后,国家互联网金融屁股

2011年至2014年,央行先后发放支付牌照270余张。这是第三方支付的野蛮生长阶段,国内银行卡的发行量也大幅增加。根据监管部门的数据,2010年底共发行银行卡24.2亿张,到2014年底,银行卡发行量翻了一番,达到近50亿张。

《成长的烦恼》紧随其后。在银行卡线下收单市场,“码集”(非法套用低费率)、虚假商户、信用卡套现、资金池等违法现象层出不穷。2014年3月,央行发文要求汇款世界、yeepay、富友等8家主流支付公司全面停止线下接入新商户。去年以来,多家预付卡公司的支付牌照被监管部门吊销。

去年底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个人网上支付账户分为三类,每类使用支付账户余额的交易限额不同。

“在连接商户的同时连接卡组织,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第三方支付促成了国内银行卡普及率和渗透率的提升;去年和前年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时候,第三方支付无疑可以称得上是互金行业资金流体系的骨架。”华东一家支付公司的高管表示。

如今,第三方支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支付宝、微信线上支付的寡头垄断局面和线下场景的持续渗透,极大侵蚀了其他支付公司的市场份额;严格的监管让很多创新业务难以开展,比如P2P基金存管。在转型的路上,有的支付公司另辟蹊径探索金融市场,有的则活在上市公司或互联网巨头身上。

今年内,收单市场的行业分类将彻底取消,贷贷贷分离也将落地,银行卡手续费市场化定价即将启动,将从制度底层解决银行卡收单市场的乱象。“对于大多数支付公司来说,未来肯定会进入微利时代。”北京一家第三方公司支付中等水平。

股权众筹与互联网。

保险:

旁系分支监管尺度不一

将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两大分支放在一起阐述,是因为这两个领域监管态度对比最为鲜明:前者是细则迟迟不出炉,后者是业务刚成规模监管主体就已经发布监管暂行办法。

国内首批股权众筹在2013年就已正式上线。零壹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底,国内仍在正常运营的股权众筹平台有186家。盈灿咨询发布《2015年中国众筹行业半年报》显示,从项目完成率上看,我国股权众筹的项目完成率仅为7.14%。

这一领域的监管,堪称一波三折。

去年7月份互金指导意见出炉后,8月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

业内人士将其解读为:除了京东、平安、阿里巴巴三家被证监会批准进行公募股权众筹试点的公司外,其余众筹平台均不得开展股权众筹业务。《通知》一出,不少众筹平台纷纷改名,均称自己为“××私募股权众筹平台”。

2015年8月10日,证券业协会发文将《场外证券业务管理办法》中第二条第10项“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也就是说,这些平台又要改名,叫“××私募股权融资”。

“一边等监管细则,一边顶着新名字该做的事情照做”,是好几家受访股权众筹平台透露的当前状态。时至今日,股权众筹的业务指导,依旧未至。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互联网保险。有媒体报道,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方案由保监会发改部牵头和统筹,人身险监管部、财产险监管部、中介监管部和稽查部等部门参与。

事实上,近年来互联网保险到目前为止显现的风险还较为简单,就是代销或虚构一些奇葩险种。所以,保监会于去年7月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从事互联网保险和类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机构资质和经营方式作出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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