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继续教育学习学分合格标准】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山西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了《山西省继续教育学习学分合格标准》。该标准明确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学习中应完成的学分要求,并对不同职称层级、不同行业领域提出了差异化的要求。
以下是对该标准的总结与整理,以表格形式呈现,便于查阅和理解。
一、总体原则
山西省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分,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学分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其中公共科目由省级统一安排,专业科目则根据行业特点进行设置。
二、学分合格标准(2024年最新)
职称等级 | 总学分要求 | 公共科目学分 | 专业科目学分 | 备注 |
初级职称 | 60学分 | 12学分 | 48学分 | 每年完成 |
中级职称 | 90学分 | 18学分 | 72学分 | 每年完成 |
高级职称 | 120学分 | 24学分 | 96学分 | 每年完成 |
正高级职称 | 150学分 | 30学分 | 120学分 | 每年完成 |
> 说明:
- 学分可来源于线上课程、线下培训、学术会议、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多种形式。
- 不同行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分分配方式。
- 未达到学分要求者,将影响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及岗位晋升。
三、学分获取方式
1. 线上学习平台
通过“山西继续教育网”或授权机构提供的在线课程完成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分。
2. 线下培训
参加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研讨会、讲座等,凭结业证书或培训证明申请学分。
3. 学术交流与科研成果
在国家级或省级期刊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获得专利等,可按相关规定折算学分。
4. 其他形式
包括参加国内外进修、担任教学任务、参与志愿服务等,经审核后也可计入学分。
四、注意事项
- 学分必须在当年内完成,逾期不予补录。
- 学分记录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可能影响后续职业发展。
- 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学分制度落实到位。
五、结语
山西省继续教育学习学分合格标准是推动专业技术人员持续学习、提升能力的重要制度保障。通过科学合理的学分管理,不仅有助于个人职业成长,也提升了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希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工作,按时完成学分任务,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或联系当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