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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止的新产业“升级”

发布时间:2021-09-16 12:08:55来源:

导读 北京禁止新产业“升级”。记者24日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正式发布。与2014年首次公布的目录相比

北京禁止新产业“升级”。

记者24日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正式发布。与2014年首次公布的目录相比,该版目录按照严与严的原则进行了修订,禁止的严厉程度再次“升级”。

《目录》显示,北京全市禁止新增产业在国民经济产业分类中的比重由32%提高到55%,东城区、西城区禁止新增产业比重由67%提高到79%。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和石景山区的相应比例从42%上升到79%。

“本次修订增加了对一般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比较优势不突出的生产加工环节的限制。”市发改委副主任蒋表示,2014年版《目录》中,制造业有532个细分类别,其中242个,占45%,需要实施禁令;在2015年版目录中,全市需要取缔的制造业子类别增加到416个,占比78%。

本次修订对禁止区域性批发市场和物流基地作出了严格规定。2015年版《目录》规定:“禁止新建、扩建未纳入相关规划的商品交易市场设施和区域物流中心”“禁止新建从事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活动的市场主体”,实质上是从经营设施和经营主体两方面入手,全面覆盖区域批发市场的源头。

“为降低人口密度,改善环境质量,使之更加宜居,在《目录》修订期间,北京坚持严格控制六区增量资源积累。不能增加就不增加,能少增加就少增加。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制造业、教育、卫生、社会组织、餐饮等领域的取缔力度。”姜对说道。

对于一些公共服务职能,在2014版的基础上,2015版目录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禁止要求。比如针对北京优质教育资源过于集中的问题,在市一级提出“不新建、不升级高等学校”“不新建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培训机构”。

在禁止部分行政服务机构方面,2015年版《目录》规定,全市“禁止中央企业总部在京外新迁”,全市六区“严格控制其他总部企业新迁或新设”,“禁止新设或新迁市级行政机构”,“禁止新设或新迁非紧凑行政辅助服务功能,包括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培训机构、学术社团、报纸等”。

“2014版《目录》采用了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四个功能区,而2015版《目录》将全市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作为一个区域实行统一限制。”北京市发改委区县司司长方明成表示,这主要是因为北京市六区功能过度、人口聚集、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较多,是“大城市病”最集中的地区。

“目录以增量为目标,存量调整要有序进行。并不是说列入目录的存量产业很快就会消失,对非资本功能的存量产业调整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从局部淘汰、转移调和、调整调整、调整调整三个方向稳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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