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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该修改科普法了!

发布时间:2021-08-27 20:04:02来源:

导读 专家呼吁:该修改科普法了!“在某种程度上,谣言比病毒更可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周忠和表示,疫

专家呼吁:该修改科普法了!

“在某种程度上,谣言比病毒更可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周忠和表示,疫情期间,新媒体出现了许多具有巨大传播力和影响力的科普作品,对引导公众科学应对疫情、科学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网络上流传的各种伪科学谣言引起了公众的恐慌,但追究责任和执法却没有法律依据。《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实施18年来,科普领域的情况已经大不相同。大量专业科普从业人员的出现也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是时候修改科学技术普及了。”

科普的新使命呼唤更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自2002年实施科学普及以来,中国公民的科学素质从2001年的1.4%提高到2018年的8.47%。科普在稳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方面发挥了历史性作用。

然而,18年来,科普实施细则一直没有修订或制定。新形势下,出现了科普投入、网络科技传播的科学性、严肃性等一系列问题。这就需要更有力的科普保护。

周忠和告诉记者,科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人均科普专项资金同比下降,近年来增长势头持续疲软。相应的科普基金指数也呈现出增长停滞的趋势,区域间科普基金差距过大。“很多省份的科普投入远低于平均水平,非常不利于科普工作的整体可持续发展。”

“根据现行科普法,无法追究地方政府未能履行科普法确定的科普经费‘逐步提高’和‘增长’的责任。”据中国科普研究院创作研究室主任、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秘书长陈玲介绍,在现行法律下,有些规定长期“失效”。作为创新发展的一翼,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新时代的科普很难真正起到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作用。

新技术给科普法治带来挑战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媒体形式的变化以及公众接受信息习惯的改变,以微博、微信、短视频为代表的新媒体成为主要的信息流通媒体,自然成为科普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

随着应急科普需求的不断增加,一些网络为了追求点击率甚至一夜成名,采用了“有图有真相”的新技术传播一些虚假内容、虚假信息甚至谣言。然而,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他们无法受到惩罚。

周忠和认为,现行科普实施以来,科普领域各部门在责任和利益方面相互掣肘,导致相关政策落实不力。

陈玲总结,基于我国现有的科普法治,难以积极应对新科普形式带来的权利义务剧变,难以积极应对新科普现象带来的法律权威和法律边界的模糊,难以有效解决新科普纠纷带来的观念碰撞和权利冲突。

新形势要求加强科普法治体系建设

“在过去的20年里,中国社会发展变化迅速

为此,周忠和在提案中建议尽快启动法律修订工作,在修订法律的同时,考虑科普法制建设。比如从理念上,更突出的是以人为本,维护和保障公众参与科学事务的权利、获取科普信息的权利、享受科普发展的利益;从内容上加强法规衔接,增强对地方和部门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引导;鼓励从内涵上传播和普及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

“目前,中国大部分公众都在互联网上,尤其是在全民自媒体时代。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喜忧参半。为了避免伪科学的传播,打造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即时话语权的科普媒体平台至关重要。”CNNC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院长段旭如委员建议,科学协会、科研单位等组织机构应加强与媒体平台的合作,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科普媒体平台。特别是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及时通过这些科普平台传播相关科学知识,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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