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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新规给ABS“开了一个小窗口” 机构急于穿“细则”

发布时间:2021-09-12 04:07:18来源:

导读 新规给ABS开了一个“小窗口”,机构急于穿“细则”。新的资产管理条例关闭了资金池和渠道业务的大门,但为资产证券化(ABS)业务和养老金产品

新规给ABS开了一个“小窗口”,机构急于穿“细则”。

新的资产管理条例关闭了资金池和渠道业务的大门,但为资产证券化(ABS)业务和养老金产品打开了一扇窗。

今年一季度券商资产管理规模同比萎缩超过2万亿元,而ABS自2014年底备案制推出以来已连续三年保持增长,年增长率超过100%。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目前除了回归主动管理,不少券商都将ABS业务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

但是,对于ABS业务,新资产管理规定中的投资集中度30%限制和300亿规模限制能否完全免除?“这还是有争议的。”一位券商资产经理表示,“银行、券商、基金子公司都讨论过,没人确定,只能等规则落地。”

为腹肌打开了一扇“窗”。

资产管理新规出台后,各大券商在资产管理上感觉脚踏实地。

原因是之前无论是清仓资金池还是限制渠道业务,行业都根据监管要求快速“动刀”,在征求意见稿后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不过,无论做了多少准备,新的资产管理规定无疑预示着渠道业务的终结。

去年底,渠道业务规模占券商资产管理总规模的72%。虽然行业拿渠道业务开玩笑,“只赚钱不赚钱”,渠道费微薄,但大型券商的利润还是可观的。然而,这美好的一天即将结束。

“资金池”业务也在逐渐萎缩,尤其是资管新规只区分了资产管理产品的“公募”和“私募”。“不公平”的大集合产品和5万只银行理财产品面临清理或转入公募的压力,而券商大集合原本有不少积极管理业绩突出的产品。

如今,新的资产管理法规改写了许多原有的业务模式,阻断了渠道业务,同时也为ABS业务和养老金产品打开了一扇窗。特别是新规提到:“本意见不适用于根据金融管理部门颁布的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布的规则发行的养老金产品。”也就是说,新资产管理条例中的一些规定,ABS和养老金产品可以豁免。

“现在我们觉得还有发展的空间。除了回归主动管理,就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一位经纪人的资产经理说。

数据显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发行人仍是证券公司。生存规模统计显示,证券公司发行的ABS产品总生存规模为9568.5亿元,占比81.71%;子公司发行的ABS产品合计2142.22亿元,占比18.29%。

连续三年增长超过100%。

券商资产管理总规模不断萎缩,资产证券化连续三年保持高增长。

数据显示,管理规模近19万亿元,告别式增长始于去年二季度。当时在“降杠杆、去渠道”的监管环境下,单季度缩水6700亿元。

2017年末券商资产管理规模进一步下滑,较2016年末减少7959亿元。截至今年一季度,资产管理规模仅为16.58万亿元,同比减少超过2万亿元,显示出清理资产池、走通道的巨大努力。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自2014年底启动备案制以来,专项资产支持计划发行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7年底,累计备案规模超过1万亿元,成为成熟的金融产品。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数据

一是过去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成本明显高于债券,但从去年开始,债券融资利率一路走高,部分债券暂停发行或融资金额减少。相比之下,资产证券化与同期票据债券的利差越来越小。

数据显示,2017年ABS优先级平均预期收益率在4% ~ 6%范围内,最低预期优先级收益率为2.31%,最高预期优先级收益率为12%。随着金融市场状况的变化,去年整体收益率高于2016年,呈稳步上升趋势。

二是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在不增加负债的情况下实现“上市”是可能的。原始权益持有人中,金融占比大,原始权益持有人分布相对集中。金融业、租赁业、房地产总发行规模达1.34万亿,占比近83%。

争端仍有待解决。

目前,ABS是各大券商未来资产管理发展的重点领域,但能否完全免除资管新规中的一些限制,仍存在争议。

例如,在新的资产管理规定中,要求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资产集中,并提到“同一金融机构发行的所有公共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证券或单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或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

这是否意味着认购资产证券化的资本持有比例不能超过30%?然而,ABS产品通常是定制的,如果受到这种限制,将很难实施。

此外,新的资产管理条例还规定,不得为单个融资项目设置多个资产管理产品,变相突破投资者人数限制或其他监管要求,要求“多个资产管理产品在同一资产中投入的资金总规模不得超过300亿元”。

这个300亿元限额是否也适用于资产证券化产品?一位券商资产经理表示:“这仍有争议。银行、券商和基金子公司都讨论过这个问题。没人确定。他们只能等待规则尽快落地。”

据了解,负责产品备案的监管部门也表示尚未得出最终结论,尽管原则上,

资产证券化业务和养老金产品不在资管新规的“资产管理产品”范畴中,但上述持有比例和规模限额很难说完全豁免,细则落地之前不敢打包票,只能从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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