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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分国家储备商品免征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1-09-11 16:06:31来源:

导读 财政部:部分国家储备物资免征印花税。6日,记者从财政部网站获悉,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对部分中央和地方商

财政部:部分国家储备物资免征印花税。

6日,记者从财政部网站获悉,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对部分中央和地方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以下简称商品储备业务)出台相关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一是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国库账簿免征印花税;承办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签订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合同其他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按规定征收。

二是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占用的财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知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仓库是指受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储备6种商品(含大豆)、食用油、棉花、食糖、肉类、食盐(限中央储备)任务,并获得财政储备资金或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

中粮集团下属储备仓库及其子公司和直属仓库承担的粮食(含大豆)和食用油商品储备业务,按上述两项条款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通知,省、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营仓库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或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后公布,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泉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财政部对部分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进行了减税免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商品储备公司及其关联仓库或关联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减免印花税。二是减免与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关联仓库承担的商品储备业务相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而相关产业涉及粮食(含大豆)、食用油、棉花、食糖、肉类、食盐等商品(限中央储备)。

他说,政府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建立这些商品的监管库存。毕竟这些储备商品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一旦出现供需失衡,就会对经济和社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该政策有利于稳定物价,预防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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