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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82号文件发布信托业迎来“鸡肋”

发布时间:2021-09-07 14:05:58来源:

导读 中国银监会82号文件规则发布信托业迎来“鸡肋”。近期,信托业陆续迎来利好政策。8月1日,银行业信贷资产转让登记中心(简称“银登中心”)发

中国银监会82号文件规则发布信托业迎来“鸡肋”。

近期,信托业陆续迎来利好政策。8月1日,银行业信贷资产转让登记中心(简称“银登中心”)发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规则》银监会82号文件,明确信托公司是银行开展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唯一渠道。同时,文件还披露了目前已取得相关资质的19家信托公司。

但业内人士认为,获得信贷资产收益权的渠道业务资格并不难,去年信贷资产流通总额约200亿元,市场份额较小,在信托业转型、去渠道化的趋势下并不具有吸引力。

有九家信托公司获得了资格。

近日,银登中心发布《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明确了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业务规则和信息披露规则。

其中,《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和接受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收益权的方式转让信贷资产收益权。

“这意味着信贷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也要遵循信托渠道模式,这与之前银行理财新规的要求是一致的,信托成为了渠道端的主人。”一位信托公司研究员说。

同时,银登中心还公布了截至7月29日已签约《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业务主协议》的127家金融机构名单。

证券时报信托白劳汇记者注意到,127家金融机构包括19家信托公司,分别是:四川信托、厦门信托、民生信托、西藏信托、华能贵信托、华信信托、百瑞信托、重庆信托、长安信托、紫金信托、国民信托、SDIC泰康信托、建信信托、华信信托、兴业信托、交通银行信托、交通银行信托。

这也意味着上述19家信托公司已经具备从事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相关业务的资格。

某信托公司研究员表示,“这个业务资质其实就是渠道业务资质,申请起来并不难。公司的风险控制合规性和监管要求一般不受太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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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内人士认为,银登中心指定信托为信贷资产收益权唯一渠道的消息虽然让信托行业兴奋,但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市场空间并不大,在渠道成本降低、去渠道化的背景下意义不大。

据悉,2015年银登中心共登记信贷资产转移标的296个,登记金额235.42亿元,较2014年分别增加87宗、105.54亿元,登记金额同比增长81%。

根据银行中心的细则,只有信托计划才能对接信贷资产收益权的转让,此前银行理财不规范只能对接信托计划等相关政策被认为对信托公司大有裨益。然而,信托公司对渠道业务从来没有热情。

“后续监管部门放开了限制,更多的信托公司可以进来做信贷资产转让的收益权业务。但目前渠道业务只有千分之一左右,还需要缴纳信托保证基金费用,规模小,利润低。这项业务不是大多数信托公司的重点。”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表示。

来自中建创新研究部的人士也表示,虽然一系列利好政策有利于深化银行与信托在渠道业务上的合作,“但信托公司去渠道化的大方向未来并没有改变。未来信托公司的竞争仍将集中在主动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资产配置能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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