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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互联网金融发展“快与乱”并行

发布时间:2021-08-31 18:02:52来源:

导读 专家:互联网金融发展“快与乱”并行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

专家:互联网金融发展“快与乱”并行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副秘书长李波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沙龙上表示,当前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网贷行业面临“快、偏、乱”三大发展特点,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更为迫切和必要。

具体来说,“快”就是规模增长势头太快。近两年来,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业务规模,网贷行业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截至2017年2月底,纳入统计的2168家P2P网贷平台的贷款余额和日均交易额双双创新高,分别为1.27万亿元和135.01亿元。

“偏离”是指业务创新偏离轨道,偏离信息中介定位和服务小企业、依托互联网的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拆分时限、大量线下营销。

“乱”是指风险乱象时有发生,有的机构甚至以虚假投标、资金池、高额回报等手段进行自筹资金、庞氏骗局,触及非法集资底线,甚至实施金融诈骗。

李波表示,与传统金融服务相比,互联网金融模式具有技术性、虚拟性和规模化的特点,这使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加迫切和必要。

李波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保护存在诸多风险。技术操作风险首当其冲。信息技术的开放性增加了平台遭受木马、病毒、黑客攻击的风险。在网上支付过程中,金融消费者会面临账户密码被破解、资金被盗等技术操作风险。

“其次,信用风险还没有消除。在P2P网贷投资过程中,金融消费者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知情权难以保障。与传统金融交易相比,网络借贷平台缺乏权威、全面的认证和信息披露,金融消费者很难或不可能判断互联网金融运营商身份和运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外,维权取证困难。“P2P网贷业务的虚拟性,使得双方身份的核实和违约责任的追究非常困难。互联网金融交易数据以电子证据的形式记录和保存。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存、审查和出示对传统的证据收集系统提出了挑战,电子证据也容易被伪造和篡改。”李博说。

最后,立法规范存在诸多空白。虽然监管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但在市场准入、交易主体身份认证、客户信息维护、电子交易合同真实性确认、市场监管等方面仍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约束。在李波看来,出台地方政策意义重大。

从这个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模式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一个难点。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效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李波建议,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应从四个层面进行改革,在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新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在业务运营上,从产品、销售、平台三方面加强业务管理;在消费者教育方面,要加大互联网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在纠纷调解方面,应构建多元化的P2P网贷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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