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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新房必须具备的证件

发布时间:2020-11-13 18:42:27来源:楼盘网

导读 市住建委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再注明许可有效期。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到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止自动终止。原已核发并登

市住建委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再注明许可有效期。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到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止自动终止。原已核发并登记有效期限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延长至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止。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行政审批中心房管局窗口收件;

2、房管局办公室签署意见;

3、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核物业管理材料;

4、房产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管理所审核材料,现场查看核实,签署意见;

5、房产交易中心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6、房管局主要领导审批;

7、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新房没有预售许可证的风险

1、土地性质不合法的风险: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又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即所谓的“乡产权”房。这种情况下卖房不合法,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

2、土地使用权不合法的风险:在城近郊区,有的楼盘已具备入住条件,也有规划、施工手续,却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究其原因,大半出在土地上,即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因而不能按正常手续进行销售。

3、工程建设手续不合法的风险:有的项目,规划、施工手续有瑕疵,没有规划证和施工证,即是违法建筑。这种情况下,建房就不合法,当然卖房也是非法的。

4、施工进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就销售的风险: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往往采取所谓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即先收取一定的认购金,等获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再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建房是合法的,但卖房不合法,须待施工进展到规定程度,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才能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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