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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商转公”等四类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将被叫停

发布时间:2021-09-07 10:02:37来源:

导读 兰州:停止“商转公”等四类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自10月15日起停止

兰州:停止“商转公”等四类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自10月15日起停止受理“商转公”等四类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通知,对于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在全额付清房款后,停止受理购房人提出的贷款申请;取消“转让后二手房贷款”业务,在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停止受理购房人提交的贷款申请;停止接受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对于“现房贷款”,停止受理借款人收取贷款资金的贷款申请。

通知中明确表示,购买二手房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前与出卖人或者出卖人达成协议,共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先二手房再转移贷款”。当买方申请“现房贷款”时,贷款资金必须支付给卖方。

同时,坚持“保一限、两禁、三禁”原则,优先保障带薪员工购买首套房的贷款需求,适度支持二套房贷款需求,禁止发放三笔及以上贷款。调整住房套数确定方式,根据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累计次数确定首套房和二套房。

此外,取消直系亲属为单身员工共同申请人的贷款政策,单身员工只能自己申请贷款。职工最后一笔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职工结清一年后可以再次申请。夫妻俩都申请了贷款。其中一方因离婚再次借款的,离婚满一年后方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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