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两个凡是表示什么】在会计实务中,权责发生制是企业进行财务核算的重要原则之一。它强调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应基于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时间,而非现金的实际收付时间。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原则,业界常提到“权责发生制两个凡是”的说法。下面将对此进行详细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加以说明。
一、权责发生制“两个凡是”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两个凡是”是指在确认收入和费用时所遵循的两个基本原则:
1. 凡是已经实现的收入,无论是否收到现金,都应计入当期收入。
2. 凡是已经发生的费用,无论是否支付现金,都应计入当期费用。
这两个原则的核心在于:按照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时间来确认收入与费用,而不是依据现金的收付时间。
二、具体解释
1. 凡是已经实现的收入,无论是否收到现金,都应计入当期收入
- 含义:即使企业尚未收到款项,只要商品已交付或服务已完成,且客户有付款义务,该笔收入就应计入当期利润表。
- 举例:某公司于10月销售商品,客户承诺下月付款。虽然10月未收到现金,但根据权责发生制,该笔收入应计入10月的利润表。
2. 凡是已经发生的费用,无论是否支付现金,都应计入当期费用
- 含义:即使企业尚未支付费用,只要该费用已实际发生(如员工工资、水电费等),就应该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
- 举例:某公司在11月使用了办公用品,但直到12月才支付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该费用应计入11月的成本。
三、权责发生制“两个凡是”对比表
| 内容 | 权责发生制“两个凡是” | 说明 |
| 第一个凡是 | 凡是已经实现的收入,无论是否收到现金,都应计入当期收入 | 强调收入的实现时间,而非现金到账时间 |
| 第二个凡是 | 凡是已经发生的费用,无论是否支付现金,都应计入当期费用 | 强调费用的发生时间,而非现金支付时间 |
四、总结
“权责发生制两个凡是”是企业在财务核算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旨在确保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通过这两个原则,企业可以更准确地判断某一期间的盈利能力,避免因现金流动滞后而影响对经营情况的判断。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严格区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特别是在处理预收账款、预付费用、应付费用等事项时,要严格按照“两个凡是”的标准进行确认和记录。


